麦晓君 |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6201911130476

职务:合伙人

擅长: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

邮箱: xiaojun@funtolaw.com

联系电话:0757-82582678

 

同时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职称

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十余年,曾在知名企业研发管理部、专利代理机构任职

目前专注于知识产权疑难诉讼,为多家知名品牌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尤其擅长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领域,已办理多起过百万判赔的胜诉案件。办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和各级法院典型案例




社会职务:
佛山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代理业绩:

·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8号,代理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某厨房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取得终审胜诉结果。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湘知民终131号,2022年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潮州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方图代理的撤销字号成立时间最久长达20年的案例,且判赔120万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民初397号,2021年代理佛山东鹏洁具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诉潮州某陶瓷厂、苏某、蔡某、周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本案是我所首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和解金额超过200万元、快速和解结案的维权案例。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6民终9962号,2020年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刘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撤销了一审判赔100万元的判项,改判全额支持原告诉求32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8号,代理佛山市某智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二审案,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接受被告委托,二审在最高院改判不侵权,获得全面逆转胜诉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999号,代理广东富华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某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作为被告代理人主张现有技术抗辩成功,最终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一审胜诉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初2869号,代理广东飞鹿电器有限公司诉佛山飞鹿电风扇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胜诉判决。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20民终6107号,代理佛山东鹏洁具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诉潮州市潮安区东鹏陶瓷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成功撤销被告使用十余年的“东鹏”企业字号,并收到220万元的胜诉判决。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知初920号,代理佛山市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某智能厨卫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获得判赔115万元的胜诉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民初52-54号,代理佛山市惠河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佛山一精模具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三案,作为被告代理人主张现有设计抗辩成功,庭后原告主动撤诉。


主要著作:


2020年,参与撰写《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