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南 | 创始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6199910846606


陈建南律师,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拥有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实践与研究。执业已逾25年,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知识产权领域形成了独特的专长。


陈律师曾服务于美的集团、小天鹅公司、海天调味、黑人牙膏、东鹏陶瓷、鹰牌陶瓷、蒙娜丽莎陶瓷、欧文莱陶瓷、日丰管业等众多知名企业,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陈律师成功代理了众多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其中多起案件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广东省商标协会典型案例、佛山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佛山市律协典型案例等。同时,陈律师还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对两件典型案件的表彰,展现了他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卓越成就和专业能力。


陈建南律师在理论素养方面表现卓越,他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为他在法律领域的贡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专家组成员,他积极参与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专利侵权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他的多篇知识产权论文被评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十佳论文,两篇论文还在《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除此之外,他在全国、省知识产权论坛上的多次演讲也充分证明了他具有较高的实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陈建南律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他积极投身于公益活动之中,致力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普及和推广,先后为政府部门、镇街、行业协会及企业举办过百余场公益培训,深受各界好评。同时,他还为数十家企业提供了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职业使命。

社会职务:

佛山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

全国律协知产委 委员 (曾任)

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专家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 专家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

佛山市版权专家库 专家

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护中心 专家

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律师 团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佛山市顺德区家电快速维权中心 专家

佛山市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 委员

佛山市专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委员

佛山市知识产权人才学院 讲师

佛山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八五”普法讲师团(2022年-2025年)



社会荣誉:

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律师团成员

获“执业20年荣誉证书”

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15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

被聘为“佛山市专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被评为2016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因2018年工作成绩突出,荣获“2018年度优秀委员”称号

荣获民建佛山市禅城区第三届总支部“参政议政优秀会员”荣誉称号


主要代理业绩:

·案号:(2022)粤73民终3419号,一审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南洋”字号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60万元,被告陈某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法院对被告提出的上诉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 案号:(2021)苏01民初397号,2021年代理佛山东鹏洁具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诉潮州某陶瓷厂、苏某、蔡某、周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解案,本案是我所首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和解金额超过200万,快速和解结案的维权案例


· 案号:(2021)粤07刑终140号,在汕头市绿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多洁实业有限公司、吴某展、吴某鹏、钟某存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汕头市美佳印刷有限公司、吴某涛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中,我所• 代理被害单位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主犯吴某展获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 案号:(2021)粤0114民初8321号,代理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南洋电缆(清远)有限公司、陈某、彭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纠纷一案,法院判定被告变更“南洋”字号,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南洋”或与“南洋”相近似的字样,广东南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


· 案号:(2020)粤73民初2869号,2020年代理广东飞鹿电器有限公司诉佛山某公司外观设计纠纷案,本案是方图首次代理外观设计专利维权案获赔金额达到30万元的案例


· 代理佛山市兴龙陶瓷有限公司向佛山市知识产权局提起“金色陶瓷制品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行政调处,该案被评为佛山市知识产权局2005年度十大案例之一


· 代理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事宜,该案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 代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事宜


· 代理广东佛陶集团石湾美术陶瓷厂有限公司 “一种陶瓷木纹砖的成型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是陶瓷行业最复杂的发明专利纠纷之一


· 代理佛山市中昌电脑电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事宜。该案入选佛山市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2006年佛山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 代理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诉陶瓷行业内七家知名企业发明专利侵权诉讼,该案为陶瓷行业内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之一


· 代理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首例陶瓷行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


· 代理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诉大连日丰管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系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首例判令被告变更字号的判决。该案被评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同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08年广东省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一等奖


· 代理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高明区兴业房地产公司商标侵权案。该案被评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同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08年广东省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优秀奖


· 代理原告佛山市海洋广告创意有限公司、第三人佛山市平方陶瓷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新美工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被告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了原告的著作权,原告请求确认被告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原告著作权,案件类型新颖,被《南方都市报》、《佛山日报》等媒体报道


主要著作:

1、2020年,参与撰写《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年)

2、2016年,参与撰写《专利保险与专利创新业务的思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及思考》出版于2016年《知识产权商业化理论与实践》一书(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5月)

3、《边缘化的知识产权律师?-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为视角》,被评为【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优秀论文】(《中国律师》2010年第11期 )

4、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限制解释》,《中国律师》杂志2008年第10期发表论文(《中国律师》杂志2008年第10期)

5、《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研究为视角》,被评为【第三届广东知识产权服务论坛十佳论文奖】

6、《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疑难问题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为视角》,被评为【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论坛“优秀论文奖”】

7、2011年,《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以淘宝网侵权案为视角》,被评为【2011年首届中国律师版权事务论坛优秀论文】

8、2011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服务的若干思路——以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视角》,被评为【2011 年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优秀论文】 

9、2008年,《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限制解释》,被评为【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优秀论文】

10、《试论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限制解释》被评为【佛山市第五次律师专业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11、《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疑难问题研究》,被评为【佛山市绿岛知识产权论坛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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