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赔偿!我所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取得一审胜诉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5 浏览:1320

2020715日,我所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超石代岩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案号:(2020)粤0604民初2567]

 

一审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告广东超石代岩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2539639号“超石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连带赔偿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合共人民币100万元。

 

蒙娜丽莎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获得较高知名度,其显著性较强。蒙娜丽莎字号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在全国陶瓷行业内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本案的胜诉,强而有力地维护了蒙娜丽莎公司的品牌,方图所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力客户品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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