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字号一朝被撤!蒙娜丽莎集团诉潮州蒙娜丽莎公司获得一审胜诉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15 浏览:773

202112月15日,我所代理蒙娜丽莎集团有限公司与潮州市潮安区蒙娜丽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黄某、长沙市芙蓉区圣鹰纳陶瓷经销处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了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案号:(2020)湘01民初2872号】。

 

本案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属于重复侵权,其攀附使用的“蒙娜丽莎”企业字号将近20年,时间较久,因此变更字号的诉求是办理本案的重难点。我所对改字号进行深入的法律研判,在搜集被告成立前的原告知名度证据上也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变更字号等诉求,获得合共近119万元的判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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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方乃正,於图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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