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105万!东鹏洁具诉乐鹏卫浴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获一审胜诉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17 浏览:835

2022317日,我所代理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乐鹏卫浴有限公司、阮某、苏某、桥西区胜庭卫浴经销部侵害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胜诉判决书【案号:(2021)粤0604民初26197号】。

一审法院认为,“乐鹏”与“东鹏”仅一字之差,且“乐”和“东”均为独体结构,字形相近,前者实际使用的“”字体使得两者在视觉效果上更趋同,结合原告商标知名度等情况,认定被诉侵权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商标近似,同时认为被告使用与两原告“东鹏”字号及商标近似的“乐鹏”企业字号,主观上有借助原告知名度来推动其公司经营的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05万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惟方乃正,於图为略

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粤ICP备151139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