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我所代理美资客户诉黎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维持判决。 本案为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得益于在刑事诉讼中所做的细致工作,我所拥有了强有力的证据用以支持民事诉讼。根据刑事程序中认定的事实,以及审计报告中确定的被告非法获利高达300余万元,我所向一审法院主张应适用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最终支持我方惩罚性赔偿的请求,并全额判赔608万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支持适用惩罚性赔偿及我方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我所代理涉外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典型案例之一,期待将来我所能为更多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刑民交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更好达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客户合法权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