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万元全额支持!新明珠集团“萨福特”商标再获一审司法认驰胜诉判决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7-30 浏览:52
2025年7月30日,我所代理的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明珠(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宜昌某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某瓷业有限公司及冯某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5)粤06民初27号),我方诉请获得全额支持。
法院认定,我方注册的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属于驰名商标。被告使用的“萨某特”商标及相关标识与我方商标近似,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在本案中,法院参考了我方提交的被告抖音宣传资料及其日出货数量,推算出其销售获利规模,并认定其侵权行为恶意明显,侵权规模巨大。综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全额支持我方310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
办案团队:陈建南律师、区邦熙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