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 Logo

我所代理“茵曼”刑后民案成功适用惩罚性赔偿,一审获赔183万元!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7-31 浏览:18

近日,我所代理的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童某、黄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5)粤0106民初37695号】,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83万元,并对侵权源头生产者适用惩罚性赔偿。

汇美集团系知名女装品牌“inman 茵曼”的商标权人,近年来持续受到假冒服装的侵害。本案被告童某大肆生产、销售假冒“茵曼”品牌服装,销售金额高达730余万元,非法获利120万余元;被告黄某则通过淘宝店铺协助销售,非法获利3万余元。此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认定两被告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事判决基础上,汇美集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童某、黄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汇美集团的商标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童某赔偿汇美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120 万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60 万元;黄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3 万元。
本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汇美集团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通过刑事与民事双重打击,进一步遏制了假冒商标行为,为品牌企业营造了更为健康、公正的市场环境。我所将继续致力于知识产权维权,助力企业防范侵权风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