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方图律师团队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取得一审胜诉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09 浏览:1364

2019年11月28日,我所代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中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刘某、周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胜诉判决[案号:(2018)浙01民初2197号]。一审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第1765162号、第147686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立即停止在宣传壁纸商品的过程中使用“意大利蒙娜丽莎壁纸(中国)有限公司”标识;被告赔偿蒙娜丽莎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人民币30万元。


蒙娜丽莎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获得较高知名度,其显著性较强。蒙娜丽莎字号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在全国陶瓷行业内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认定第27类的壁纸与第19类的瓷砖构成类似商品,为日后蒙娜丽莎集团有限公商标维权案件中类似商品的近似认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