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律师场 | 学法十年还觉得法律无用?方法错了吧!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20 浏览:1168

如果你要问一个诉讼律师最渴望知道的是什么?那裁判案件那个人的想法一定是位列前三甲。他相不相信我说的?他对这个观点的态度是什么?他的关注焦点在哪里?




为了解决大家的痛点,本期方图有约我们特别邀请了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市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主任、佛山市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安建须博士和我们分享“裁判思维和裁判方法”。安博士的号召能力还是很强大的,多方、泽康、方普、品高、豪盛、晋元、明灿、国智、润正、法圣等(人来的实在太多,原谅小编没统计完)律所的多位律师到场,一同交流。



◆◆怎么想其实不重要◆◆


本以为安博士会对他在实践中的具体裁判方法侃侃而谈,没想到上来安博士首先谈的却是律师。他认为的优秀律师应具备的核心要素——制定好的诉讼方案。


为什么诉讼方案这么重要?因为裁判案件本身其实就是在适用法律,律师在制定诉讼方案的时候也是在适用法律,所以大家都是法律适用者。如果你的法律适用方案足够优秀,那么你的想法就是应该被采纳的想法,别人怎么想其实不重要。 



◆◆好的法律适用方案是什么样的?◆◆


安博士认为,法律适用者的智慧在于将人们心中的正义表达为法律正确,好的法律适用方案要追求法律效果与普适的社会价值观相统一,我们分析案子的时候一定要从“法理、利益衡量、法律规定、价值导向”四个层面深入分析,这样最终做出来的诉讼方案才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得认可。



◆◆案例分享——倒霉的张三◆◆


为了说明问题,安博士和我们分享了一个有意思案子:


张三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欠李四100万,李四就把张三关酒店里拿着电棍捅张三,强迫张三用100万买下他手里这100万的债权,张三没办法签了合同并且先给了李四10万元,后来东窗事发李四因此事被关了1年半,现在李四出狱了,张三诉请李四返还10万元,问支不支持?


问题很明显,张三很值得同情,但是合同的撤销权期间只有1年。


面对这种问题,有人会站在情理的一边,张三的利益一定要保护;有人会站在法律的一边,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还有人会借机批评现行法律,认为法律出现了漏洞。



◆◆先崇尚法律,再解决问题◆◆


安博士认为张三当然值得同情,并且从社会效果、利益平衡来看也应当让张三拿到这笔钱,但是“1年的撤销权期间”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那里,难道如果我们想保护张三的利益就一定要突破法律?


安博士和我们分享了他的“三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坚定不移地相信在法律的框架里一定能够找到最妥当的方案解决问题;坚定不移地相信如果结论背离普适的价值观,那一定是把法律用错了,方案应重思考,再推敲。 


在张三这个案子中,如果我们思考的再多一些,往前追溯,就会发现一个问题——张三和李四真的成立了合同吗?安博士点到这了我们豁然开朗。


后面,安博士又和我们分享了1000万的建筑工程保证金案、赌博行政处罚案等案例,可以说是思考细致入微、分析鞭辟入里,很多看似矛盾突出的地方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普适的社会价值观相统一,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研判案件课程。



◆◆在方图怎么能不讨论知识产权◆◆


现场还讨论了商标案件中“善意的销售商是否要承担合理维权支出?”这一问题。安博士在将这一问题拓展到民法的层面,首先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善意且能够提供合法来源的销售商是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其次从民法角度分析销售商购买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安博士认为对于善意且能够提供合法来源的销售商由于本身主观上毫无过错,因此没有义务承担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支出。


你说你还是没搞懂张三的案子?那你一定是没有来我们的分享现场,所以下次方图有约一定要参加,我们在现场为你解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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