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合同无效!被执行人恶意转移的财产被勒令返还!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1-24 浏览:782

2021年11月24日,我所代理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与苏某、苏某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收到了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胜诉判决【案号:(2021)粤5103民初2074号】。

 

本案被告曾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162万元,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在调解履行期间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无偿赠与财产的方式故意转移财产,导致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的债权无法执行到位。

 

我所代理客户提起确认合同无效诉讼,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在履行债务期间恶意转移价值805万的土地资产行为无效,责令其将转移的财产返还至被执行人名下,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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