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广东电线电缆行业协会诉中山湾缆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获胜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29 浏览:611

2022329日,我所代理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与中山市湾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侯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了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案号:(2021)粤2071民初40811号】。

 

原告自201912月起注册并使用“”商标,被告中山湾缆公司企业字号与原告商标中文部分相同。虽然原告的商标使用时间不长,但我方通过向法院阐述原告在行业内的特殊地位,提交原告获得的荣誉称号、原告及其会员单位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以及被告的主观恶意证据,主张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原告及其商标在本行业内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告将“湾缆”作为企业字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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