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 法院判令夫妻股东应对“夫妻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31 浏览:657

2022年3月31日,我所代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案号:(2021)粤0604名13850号】。
 

本案被告石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成立了海纳百川公司。在海纳百川公司不能向海天调味品公司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情况下,我所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海纳百川公司的股东石某发起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海纳百川公司为夫妻公司,参照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由于石某未就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进行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石某对(2016)粤73民初1号、(2019)粤民终478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淮安海纳公司负担的债务向原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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