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方图说 | 从《令人心动的offer》看律政新人的团队合作能力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2-01 浏览:1411

作者:何俊 高级合伙人


听说《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已经开播,还没抽出时间来看。但是第一季我看得很认真,难得有一个关于律师职场观察真人秀节目,看到不同年轻人在律师职场的不同表现,还是很有意思的。


在第一季节目中,知名法学院学生5男3女从校园步入社会,在4位代教律师的指导下,经历一个月的实习生活,每天都在面对教律师发过来的一个又一个实习课题,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的进行个人PK或者小组PK。


这种实习生活当然与实际的律所实习有着天壤之别。


我当年毕业实习现实情况是,一个人通过自荐方式进入律所,因为主任、合伙人都很忙,我在一个月内基本没人管,也没人安排我做事,所以自己每天主动去找案卷归档,做了一个月的归档工作。我们律所现在的实习生比我当年要好多了,除了归档,会安排他们具体协助跟进案件,不过却也没办法像节目中那样每天合伙人都有时间给你的工作做评判、点评。一般来说,是很难体味到节目中个人PK或者小组PK那种类似于游戏打怪升级的愉悦感的。


不过我觉得这样一种理想的实习模式,确实也非常能够发现实习生的才华和问题。比如,8个实习生会经常分成不同的小组,不同的人担任组长,大家共同完成一个课题任务,而且几个小组之间直接竞争。这样大家都必须学会跟其他人在不同的组织结构下进行合作,有的时候担任组长要统筹工作,有的时候是组员要配合工作。


所以,受这个节目的启发,我今年在律所也推出了课题比赛项目,已经陆续推进了案例检索、文书撰写、调查取证、方案制作四场课题比赛了,挖掘出不少年轻同事的亮点。


回到第一季《令人心动的offer》节目,比较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知名法学院学生5男3女从不同的课题任务比赛中,可以逐渐看出每个人的团队合作能力的优劣。


郭旭,耿直的东北妞。个人性格还是挺可爱的,但在小组配合中,却反馈出一个又一个问题。在与何运晨搭档进行辩论赛的时候,她坚持合同重大误解的立论点,不同意何运晨提出来以合同欺诈为立论点,争论之下何运晨妥协,导致整个小组立论极为不利,辩论无法展开,最终导致小组比赛失利。在与薛俊杰进行搭档的时候,二人之间又发生争执,之后被带教律师徐灵菱批评。然后在与蔡昆廷搭档工作时候,又是她不能配合蔡昆廷作为组长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出自己的想法,导致小组主要工作思路一直定不下来,最后小组也是输掉了这场比赛。


郭旭的问题其实反映出真实的律政职场团队合作问题。当我们作为一个新人进入职场的时候,要快速的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后学会去倾听、服从和配合。但我们很多人就会像郭旭一样,一方面对出于他人能力的难以信服,另一方面也出于对于他人所处位置的难以信服,会选择固执己见或者不配合。所以何运晨和李浩源提到实习生邓冰莹的一点特质非常好,就是有见地但不执拗,这样的人有实力但也有合作性,大家就都会优先选择与她搭档合作。


这么多年培养年轻律师过程中,发现最难处理的也是这个问题。同一批或者相隔一年半载的年轻律师彼此不服,很难作为搭档共同承办案件。往往几个人办理的案件,其中个别人只愿意做主办,一旦做辅助律师就会选择性消失,成为名义上的参与律师。


对于这个头疼的问题,我有时会拿自己在律协工作的经验来引导大家。因为在律协中,大家都是执业多年的律师,会长、主任虽然是竞选出来,但也未必一定比所有的委员律师都强。所以当会长、主任统筹工作,分配任务的时候,恐怕要比律所安排工作更难得到配合。这个时候不同律师的合作性就会有很大区别,有的人会选择积极响应,竭力配合,有的人则消极推诿,敷衍了事。我自己既需要在市律协统筹工作,也需要在省律协配合主任工作,在不同的位置上,就需要明确的知道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需要主导的时候就要大胆分工,随时兜底;需要配合的时候,就要听从安排,服务大局。


在合作能力的展现上,李浩源和李晨令我印象深刻。李浩源在带领小组成员做辩论赛的时候,快速的确立了思路和分工,然后安排各个组员各司其事进行分工合作。与其对比的是何运晨带领的小组,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讨论思路问题,效率明显拖沓,最后还因为组员郭旭的坚持,而选择错误的辩论思路。 

 

另外,李浩源在与薛俊杰组成小组完成课题的时候,主动的提出让薛俊杰来进行主要讲述,自己则退居二线随时兜底。这样的意识,其实一方面是他主动让同事有更多的表现机会,另外也是在冒着输掉比赛的风险在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搭档。这一点和我们合伙人在培养年轻人的时候,有时候不得不放手,冒着案件承担一定风险让年轻人去表现,以此来锻炼他们的能力的道理是一样的。


李晨综合能力以及自信心明显是不如李浩源、何运晨的。不过李晨在抓住机会担任组长的课题里面,他主动提出让表达能力更强的何运晨来担任主讲。这一点,我认为作为组长其实非常非常重要。作为负责人,其实并不需要事事比别人做得好,而是知人善用,大家一起把事情做好才是关键,并不需要事事追求个人的表现。

 

我曾经作为评委参加一次实习律师的律所筹备模拟比赛,其中有一组做得非常不好令我印象深刻。PPT做得很烂,演讲也很烂,都是组长一手完成的。其实每个组有不少人,其中当然不乏PPT高手和演讲高手,为什么一定要自己亲自上阵搞砸呢?


领导力其实是律师合作能力的一个高阶体现。在担任组长的时候,就要像总统一样,要有清晰的执政思路,要团结身边的人,进行有效的合作分工,对一切遇到的难题要敢于承担,敢于做出正确的抉择,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而不是因为担心得罪其他人,选择轻易的妥协。做领头人,最重要的把握大方向,要有力排众议的勇气和魄力。而不担任组长的时候,则要既要提出有建设性的提议,也要尊重组长的决策权,并在组长明确任务方向后,迅速了解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了解组长对自己的能力上和工作上的需求,尽力去分担组长的工作任务,而不是想方设法追求个人表现,或者无比强势的让自己个人意见强加给组长和其他组员。

合作能力究竟有多重要?打个比方,人才分为几个层次。专业好合作能力也好还能带队伍的人,是将才,这是所有企业都梦寐以求的人才。专业好但合作能力一般的人,是匠才,虽然也很优秀,但发展空间还是很有限的。


所以年轻律师们,成就匠才固然很了不起,但是能够做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将才是不是会更有成就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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