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法律服务的“危”与“机”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2-03 浏览:816

可以预知的是,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我国各行各业,都有很大影响,法律服务行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但不可预知的是,这次疫情对我国的经济到底会导致多大的重创,对法律服务行业又会带来哪些变革。疫情之下,我们如何应对由此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可能是未来数月中我们需要不断尝试和努力的事情。今天,说说我个人的想法,抛砖引玉,期待能够看清局势,具有远见卓识和商业敏锐度的同行来分享他们的观点。



线上办公模式


新冠病毒疫情之下,广东省省政府下发《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律所当然也包括在内。至此,各律所也纷纷发布通知,有的律所将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10日。而有的律师则采取了折中的方式,2月3日至7日在家办公,2月10日起回律所上班,方图也是采取了这种方式。



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2月10日回所上班后就可以恢复往常的上班氛围吗?你敢去食堂吃饭?还是敢去异地出差?还是敢大家八啦八啦的聚餐吃喝?显然,国家规定的复工时间只是最低底线,但疫情要完全控制,人们要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可能还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甚至更长。




在这期间,我们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用线上办公代替线下办公。这就对团队的协作性提出新的要求,包括:

1、 团队内部在线办公系统,如律所内部OA系统、Alpha、元典等


2、 在线办公成果评估制度,如计时、工作报告、复盘会等;


3、 管理模式创新和开放态度。

  

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给中国经济带来多大影响,现在谁也说不好,部分行业如餐饮、培训、旅游等,陷入寒冬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事。但从2003年的非典来看,阿里巴巴的崛起、淘宝的诞生、京东的转型都是危机中焕发的生机。变革无法避免时,根据大环境来调整我们的工作思维和运营模式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既然大势如此,不如顺势而为,借此时机调整团队工作模式,将全线下工作向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转变。


方图在过去两年时半的时间里,一直采取的是律师不定时工作制。取得执业证后,律师可以选择在家、办公室、咖啡厅等地点办公,也没有几点上班几点下班的要求。但是每周一上午全部同事要回所召开复盘会,每周五下午要回所参加内部的培训会。通过两年半时间的践行,有利也有弊,通过该模式既有吸引到优秀的人才,也有导致人才的遗憾流失(因为不定时工作制必然需要有相应制度来体现律师的工作痕迹,就这导致部分律师对制度的不认同。)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线上办公替代部分线下办公是一种利大于弊的工作制度,且从长远发展来看,利远远大于弊,特别是对于人才吸引、异地合作、工作创新等。



客户“云”拜访



原本春节之后,是律师拜访客户的高峰期。新年伊始,大家见面聊聊,沟通新年维权计划,汇报在办案件进展。既能维持感情,也能开拓思维,促进合作。今年的情况,显然传统的拜访模式难以配套。


但是交流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在工作中,客户往往不只是客户,更是朋友、盟友。疫情之后,人与人更需要感情的传递和交流。


所谓“云”拜访,与电话沟通是有所区别的,应当是一种正式的拜访。需要预约客户时间,有相应的视频会议设备,这样才能有良好的场景体验。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要有主题有材料。我们的拜访不仅仅是新年问候,和灾难过后的心有余悸,还应当包括业务的交流、案件的反馈、工作的汇报。所以“云”拜访应当是一种正式的拜访,有预约、有明确时间、有会场、有主题、有材料、有工作计划,还有会议记录。




线上业务洽谈及方案展示



传统的律师洽谈案件,一般是与客户约上时间或到你公司或到我律所见面洽谈。今年开工后,我们需要面临一个挑战就是:线上洽谈、线上展示。相信这也会是未来的趋势,不如趁此时机,好好修炼。


如何才能做到线上洽谈的可视化、有形化?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像过去那样,什么方案也不做,直接张口跟客户谈,更不能思路也不谈就直接报价。因为线上咨询解决了人力和时间成本,也拓宽了客户的律师圈,客户可以一天约谈几个律师,信息更透明,对内容的要求就更高。因此,PPT是必不可少的、良好的视频会议工具是必不可少的。谁能解决线上洽谈的可视化和有形化的问题,谁就获得交易优势。


线上替代线下(至少一部分)在各行各业都是大趋势,即使没有此次疫情,律所研发线上咨询、线上展示的服务方式,也很必要。因为法律服务线上交易,这一天,迟早会来。




主动服务模式


疫情过后,企业的重点必然在于恢复生产建设,没有时间关注诉讼,更别提主动发起诉讼。律师如果不能改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业务会更加艰难。况且,在企业忙于基础生产建设时,我们更有义务为企业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01   在办案件积极推进,主动汇报。


对于疑难案件,更需要律师站在统筹位置,对案件的法律和非法律因素做全局思考,主动推进并反馈客户,而不是等客户来催。未来几个月,客户可能都不会来催你案件的进展,但是如果我们因此没有消息,等到客户闲下来,就会开始考虑换律师了。



 0 新案件的开拓。


以往我们对于新案件的开拓,往往是被动式的,都是客户有问题了来找我们,我们出方案、谈价格、确定委托。显少有我们主动去帮客户挖掘线索,开发案件。但我们不妨想一想,2020年2月9日,广东企业正式开工后,他们第一件事要做的是什么?营销、生产或内部建设,肯定不是坐在那里想有什么案件可以启动,这大约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那这两个月内律师做什么?不如趁此机会,改变思维,把被动承接业务改为主动挖掘。



 03  为客户创造价值和收益。


以知产律师为例,知产诉讼客户获得的主要是市场净化的超额利润,而非被告填平损失或返还侵权获益的直接利润(因为实际获赔往往低于品牌损失)。这个游戏规则在以往企业可能可以接受,但倘若经济下行,企业要支付高额成本去提起没有直接获益的诉讼,企业诉讼的门槛提高,部分企业则不愿提起诉讼,从而影响法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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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客户对于法院判赔和实际执行收益则有更高要求。因此,对于知产律师办理案件能否获得高判赔的判决,并且实际执行到位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倘若经济真的下行,山寨厂风雨飘摇,本身法院的判赔额也可能受到影响,这就对律师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当然,从另一方面来想,也是一次洗牌,能够坚定地在一个点钻研下去的人,风雨过后会走得更稳。




线上课程营销


互联网对这个时代的冲击,是使线上商城代替了很大部分的线下商城,李佳琦、李子柒等个别网红,主播的吸金能力远超实体工厂和明星。互联网、线上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新冠病毒事件会加速线上模式的发展。


法律服务是一个传统的行业,我们在对接互联网时,一方面会隐约感觉到有商机,一方面又会觉得无从下手。比如现在火爆的快手、抖音,很多法律人也会思考能否通过短视频或百度推广营销,但思考过后得出的结论却是由于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合作需要较高的信任度以及受到地域限制,在短视频平台,很难实现转化。即使可以转化,指向的也是婚姻、家事、劳动、交通等个人业务,不能带来高端的企业业务,投入产生值不高。所以,虽然有律师在百度推广或短视频平台享受到红利,但大部分同行仍然还在观望中。


但是百度推广、快手、抖音并不能涵盖线上营销,这些手段不能带来流量转化,并不代表律师行业不适用线上营销。国内多家律所的公号走红给律所带来的知名度的影响显而易见。“线上红利”,仍然,且应当是律所合伙人不断去思考和尝试的问题。


一方面,虽然微信公众号的红利期已过,但针对法律界,目前并没有比微信公众号更好地展现渠道,所以微信公号仍然是律所应当尽心经营的平台。另一方面,无论是微信公众号还是其他渠道,都只是信息的传递渠道,始终内容为王,律师可以在线上课程营销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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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的线上课程可以是面向同行,树立专业形象,扩大影响力。更重要的,是要针对客户设计贴合企业需求的课程。我们在日常法律服务中,如要为企业上课,分享某个课题的法律知识,企业内部要同时召集法务部、广告部、销售部、设计部的同事,在同一个时间一起来听律师讲课,是个大工程。好不容易召集到一起,各部门需求不同,律师讲的内容也难达到高度认可的程度。线上课程则可以解决这一弊端。


举个例子,假设A企业想邀请我们到公司讲一场《新广告法下如何避免构成虚假宣传》的课程,其内容主要涉及法务、设计、文案、销售、行政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等,人数约50余人。但销售人员长期出差,各部门的负责人也非常忙碌,历时两月仍未能安排到时间,最后不了了之。


线上课程可以这样操作:

首先,我和A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对接,了解公司希望听课的内容以及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接着,我再根据公司提供的素材和各部门反馈的问题制作课件。课件完成后,我与法务部同事当事沟通或试讲,双方再根据讲课内容做出进一步的调整,然后制作完整的课件。课件完成后,发送给企业,由企业内部组织各部门交流、学习。


最后,律师再根据法务部收集企业同事听课后反馈的问题,做出解答,形成闭环。这种一对一的线上课程,能够实际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取得的效果并不会低于线下课程,是律师为企业开展线下课程的一个非常好的补充手段。


以上只是提供一种思路,线上营销的方式还有很多,视频远比文字更能有效传递信息。而且,视频营销方面大家还都处在初级阶段,并没有谁远远走在前面,个人浅见律师如能在这方面细心钻研,视频营销所取得的迅速影响力远大于公号文章,也可作为与公号文章一静一动,一张一弛的利器。



与武汉律师互助、吸收外溢人才


此次病毒事件,律师作为一个普通人,能做的很有限。我知道很多同行都有捐钱或捐物资,大家奔走相告,积极呼吁,闭关在家,包括我自己和身边的很多人。这些其实都是作为我们一个普通个体和一个中国人的正常反应。但作为律师职业这个群体,我们还可以去帮助这个行业的其他同行。如果说疫情之后,我们的事业是寒冬,那湖北特别是武汉律师可能会陷入冬眠。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做什么?我想一方面,各地律协可以组织前去考察、交流,确实地提供一些我们所能提供的帮助。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律所的个体而言,加强与武汉律师的合作非常必要。从模式的引出,信息的开放,业务的直接合作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第三,武汉如果面临经济难题,武汉的年轻律师有可能会向外溢出,我们能否承接武汉外溢人才,于我们而言是机遇,也是责任。


灾难来得如此突然,让我们始料不及。灾难之后的重建和市场格局的变化,亦非我等所能预见。时代的车轮不可阻挡,人生起落在所难免,我们唯有拥抱变化、不计得失、落棋不悔、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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